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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0月26日
1、工程部防火领导小组应每半个月对施工现场、防火场所、消防器材进行检查。 2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,落实到人,及时整改。 3、对违反防火制度、违章操作者给予经济罚款50-200元。 4、对损坏消防器材,不听劝阻者给予10-50元罚款。 5、由于违反操作规程和防火制度而造成严重经济损坏的,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